電子郵件信箱
a726041@ems.miaol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6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中山路152號2樓財行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伍佰元整,以現金方式購買
開標地點
356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中山路152號1樓行政發包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6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中山路152號1樓收發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工期115日曆天。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凡自認合於招標公告所規定之廠商,均得依下列方式購領招標文件及圖說,一次最多以購領三份為限:(一)親自購取方式:逕向本機關指定處所繳納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不領圖者免繳)後不具名領取。(二)通訊購取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附足回郵連同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於信封左上角註明「郵購苗栗縣後龍鎮公所納骨設施室內裝修工程(含櫃位)招標文件」,郵購地址:苗栗縣後龍鎮中山路152號苗栗縣後龍鎮公所。(三)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index.htm﹚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其他
1.本案如因投標廠商對採購過程、結果有異議者,在異議案未明確解決前,暫緩訂約。
備註
1.截標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截標日或開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2.本案暫定於111年8月3日上午10時辦理評分會議,請廠商派員出席,如有異動以開標當日宣布時間為準。
付款辦法:支付估驗款,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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