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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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原有採購依原契約價格之後續擴充需求,擴充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止,擴充金額及採購數量以本採購預算金額之標餘款為後續擴充金額及數量之上限。後續擴充條件: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6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中山路152號二樓財行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伍佰元整;以現金方式購買
開標地點
356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中山路152號二樓發包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6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中山路152號一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廠商須具備至少一名領有證照之品管人員及勞工安全人員)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凡自認合於招標公告所規定之廠商,均得依下列方式購領招標文件及圖說,一次最多以購領三份為限:(一)親自購取方式:逕向本機關指定處所繳納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不領圖者免繳)後不具名領取。(二)通訊購取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附足回郵連同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於信封左上角註明「郵購108年度後龍鎮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合約)招標文件」,郵購地址:苗栗縣後龍鎮中山路152號苗栗縣後龍鎮公所。(三)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index.htm﹚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其他
1.本案如因投標廠商對採購過程、結果有異議者,在異議案未明確解決前,暫緩訂約。
備註
截標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截標日或開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付款辦法: ■每次派工驗收付款.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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