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電子郵件信箱
lsc69536@ems.miaol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文件: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水利技師或都市計畫技師。b.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水利技師或都市計畫技師。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d.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三.納稅證明文件
詳投標須知第64條。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技師執業執照(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水利技師或都市計畫技師
附加說明
一、付款辦法:依契約第三、五條規定辦理。
二、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三、 開標時如遇有比減價、議價情形,如投標廠商未出席則視同放棄比減價、議價權利。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出席比減價、議價者應於比減價、議價前提交授權書。
四、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完成合約之訂定(如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一天)。
五、本案評選會議時間為115年03月12日上午09時30分整,請受評廠商參加評選會議並辦理簡報。(廠商依投標順序辦理簡報)且於評選會議選出第一順位準優勝廠商後,辦理議價事宜。
六、履約期限:
(一)查估、計畫編寫部分:履約各分段進度:
1.服務實施計畫書提送日:簽約次日起20日曆天內。2.公墓查估成果提送日:乙方收到甲方同意服務實施計畫書備查文件(函或會議紀錄等)起算60日曆天內。3.公墓更新計畫書提送日:乙方收到甲方同意公墓更新成果備查文件(函或會議紀錄等)起算60日曆天內。4.興辦計畫書提送日:乙方所提建築規劃內容經甲方確認後,乙方收到甲方同意確認公文起算60日曆天內。
5.出流管制計畫書提送日:乙方所提建築規劃內容經甲 方確認後,乙方收到甲方同意確認公文起算90日曆天內。
6.上述工作期程不包含審查時間,若審查期間廠商所提計畫書須改正時,應依審查機關規定期限辦理。
7.服務期限應至本案全部成果審查通過或驗收合格日止。
(二)如涉及變更計畫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三)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七、得標廠商請洽苗栗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貼足印花稅票或開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繳款單並依限繳納,如有印花稅繳款疑義及待協助事項,請洽下列服務專線 或可至網站參考相關稅務資訊」。(一)電話:037-331900分機1612、1611(二)網址:https://www.mlftax.gov.tw (路徑:首頁-各稅資訊-印花稅)。
八、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布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