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電子郵件信箱
simon3131@ems.miaol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履約期限
應於甲方通知日起10日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詳如附加說第七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
基本資格:建築師事務所。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得為影本)。
2.有效期間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得為影本)。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建築師開業證書。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付款辦法:依契約第三、五條規定辦理。
二、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三、開標時如遇有比減價、議價情形,如投標廠商未出席則視同放棄比減價、議價權利。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出席比減價、議價者應於比減價、議價前提交授權書。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完成合約之訂定(如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一天)。
五、本案評選會議時間為115年03月13日上午09時30分,並於評選會議選出第一順位準優勝廠商後,辦理議價事宜,請廠商派員。
六、受評選廠商應參加評選會議並辦理簡報,廠商依投標順序辦理簡報。簡報時間為10分鐘,綜合答詢時間以5分鐘為限。
七、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1.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10日內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
2.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10日內,向甲方提出規劃及基本設計及相關報告,送交甲方審核,甲方如有修正意見,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公文通知)起7日曆天內完成改正再次送審,其審查修正次數以1次為限,逾1次起得依契約處以乙方相關違約條款。
3.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期次日起算30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並提出工程預算書交甲方審核,甲方如有修正意見,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公文通知)起算7日曆天內完成改正再次送審,其審查修正次數以1次為限,逾1次起得依契約處以乙方相關違約條款。(工程預算書編製及內容請參照契約條款第二條附件辦理)
4.如因工程流標需重新修圖時,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公文通知)起算15日曆天內,完成預算書圖修訂工作,並送甲方審查,但逾期非可歸責於乙方時不在此限。
5.於工程開工前提報監造組織、人員及其基本資料等予甲方,並於甲方通知監造(公文通知、口頭通知、傳真通知)之次日起算15日曆天內提報監造計畫予甲方;甲方有意見時,乙方同意於甲方通知日起算15日曆天內說明、修正或更換,並再報予甲方審核。
6.於工程竣工後乙方須協助完成建照變更作業。
7.其他分段進度依「權責分工表」各項目所訂之完成期限內辦理。
(二)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八、得標廠商請洽苗栗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貼足印花稅票或開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繳款單並依限繳納,如有印花稅繳款疑義及待協助事項,請洽下列服務專線 或可至網站參考相關稅務資訊」。(一)電話:037-331900分機1612、1611(二)網址:https://www.mlftax.gov.tw (路徑:首頁-各稅資訊-印花稅)。
九、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布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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