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電子郵件信箱
caro0626@ems.miaol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其他:履約期限
應於〝115年4月30日〞前,分二梯次辦理完成。詳契約第七條。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廠商須具有乙種以上旅行業執照之國內旅行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乙種以上旅行業執照影印本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印本(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印本。
詳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附加說明
一、付款辦法:詳契約規定第3條及5條辦理。
二、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三、開標時如遇有比減價情形時,如投標廠商未出席則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出席比減價、議價者應於比減價、議價前提交授權書。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完成合約之訂定(如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一天)。
五、本案評選會議時間為115年01月09 日上午09 時 00分(請資格符合廠商依投標順序進行簡報10分鐘,統問統答5分鐘,簡報設備由廠商自備),評選完畢即辦理議價事宜。
六、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5年4月30日〞前,分二梯次辦理完成,出發日期及梯次人數由本所與得標廠商協議,並經本所同意方可辦理。
七、得標廠商請洽苗栗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貼足印花稅票或開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繳款單並依限繳納,如有印花稅繳款疑義及待協助事項,請洽下列服務專線 或可至網站參考相關稅務資訊」。(一)電話:037-331900分機1612、1611(二)網址:https://www.mlftax.gov.tw (路徑:首頁-各稅資訊-印花稅)。
八、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布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