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電子郵件信箱
peichan@ems.miaol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具勞務採購契約專業要求之公司,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
二、檢附文件: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1)技術機構登記證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2)技師執業執照(土木技師)。(3)公司或商業登記、設立證明文件。(4)同業公會會員證。(5)納稅證明文件。
(二)技師事務所類資格:(1)技師執業執照(土木技師)。(2)公會會員證(當年度)。(3)納稅證明文件。
(三)建築師事務所:(1)有效期限內開業證書。(2)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文件。
(四)其他:具勞務採購契約專業要求之公司:(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2)納稅證明文件(3)廠商應提出所聘任之專任技師證書(土木技師)或建築師(影本)、品管工程師證書(影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託訓練機構所核發,如前開結業證書逾四年者,並應檢附最近四年內之回訓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技師執業執照(土木技師)
或品管工程師證書
或建築師開業證書
其他:附加說明
一、付款辦法:依契約第三、五條規定辦理。
二、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三、開標時如遇有比減價情形時,如投標廠商未出席則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出席比減價、議價者應於比減價、議價前提交授權書。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完成合約之訂定(如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一天)。
五、本案評選會議時間為為114年03月06日上午9時30分,依廠商投標順序辦理簡報,於評選會議選出第一順位準優勝廠商後,辦理議價事宜。
六、履約期限約期限係指乙方完成履約標的之所需時間。
(一)規劃設計部分:
1.乙方應於簽約日後20工作天日內辦理設計說明會並於會後10工作天內完成設計預算書圖(包含施工規範)1式6份 送交甲方審核,甲方得視需求召開審查會,甲方如有審查意見,乙方應於5個工作天內完成修正並提送至甲方。
2.委託設計成果經甲方核定後,乙方將空白標單(含電子標單)、設計書圖、施工規範等4份,於7工作天內送交甲方辦理發包手續。
3.因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乙方不能如期交件時,得經由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延長交件期。
4.甲方審查如有任何審查意見,乙方應於接獲甲方審查意見次日起5工作天內或甲方通知期限內完成修正送甲方複審,複審次數應以一次為原則。如乙方無正當理由延遲函復甲方,依第13條規定處理。
5.本案各階段辦理期程之核算以甲方收文日期(如公文總收文文號日期或收文簽收章日期;兩者皆有時採認日期最早者)為準。若期間之末日為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
(二)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七、得標廠商請洽苗栗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貼足印花稅票或開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繳款單並依限繳納,如有印花稅繳款疑義及待協助事項,請洽下列服務專線 或可至網站參考相關稅務資訊」。(一)電話:037-331900分機1612、1611(二)網址:https://www.mlftax.gov.tw (路徑:首頁-各稅資訊-印花稅)。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