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聯絡電話
(037)462101#111or125
電子郵件信箱
peichan@chu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廢(污)水處理業(代碼「J101060」)」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代碼「E103101」)」,並具備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文件。
3.聘有大專院校環工科畢業且具有廢水處理現場操作壹年以上工作經驗或非大專院校環工科畢業,但有三年以上之相關操作廢水處理工作經歷人員,且至少一人(含)以上具備環保署乙級事業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證照、於投標時需檢附資格證明及勞保卡影本
4.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至少一人(含)以上具備環保署乙級事業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證照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請勿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證明文件。〈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
二、付款辦法:依合約第三、五條規定辦理。
三、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四、開標時如遇有比減價情形時,如投標廠商未出席則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出席比減價、議價者應於比減價、議價前提交授權書。
五、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十日內完成合約之訂定(如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一天)。
六、本案評選會議時間為開標當日下午14時整(資格符合廠商依投標順序進行簡報10分鐘、答詢5分鐘),並於評選會議選出第一順位準優勝廠商後,即刻辦理議價事宜。
七、履約期限:
1.本契約操作維護工作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
2.本契約於操作維護工作起始日起,廠商應先依甲方指示,與廢水廠之原代操作維護單位於10日曆天內完成辦理移交作業 (第一次則與機關辦理移交),俟完成該移交作業,方開始接辦本契約操作維護工作。
3.若中途因機關因素得終止本契約時,機關應於契約終止前一個月告知廠商,如操作未滿一個月,以當月100%給付價金。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