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聯絡電話
(037)462101#111or125
電子郵件信箱
cn3011@chu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國內公、私立大學、學院、專科學校之〝學術研究機構〞或〝技師事務所〞,並具備環境檢驗測定採樣分析能力(包括委託國內外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辦理採樣分析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影印本。(3)環工類技師執業執照。(4)公會會員證書。(5)納稅證明文件。
2.學術研究機構:(學術研究機構免提報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文件)
(1)公立大專院校應檢附『由學校出具之參與投標公函』及『學校組織規程影印本』。(2)私立學校應檢附『由學校出具之參與投標公函』及『財團法人登記證書影印本』。(3)以上(1)或(2)學術研究機構之主持人、專案經理或協同主持人其中至少一人需具備〝環工技師〞資格。
3.技師事務所:
(1)環工類技師執業執照。(2)公會會員證(當年度)。3.納稅證明文件。
詳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請勿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證明文件。〈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
二、押標金:抬頭請書寫「苗栗縣竹南鎮公所」(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如以現金繳交押標金須於截止投標日前親至本所出納繳交入庫。
三、付款辦法:依契約第三條及第五條規定辦理。
四、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五、開標時如遇有比減價情形時,如投標廠商未出席則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出席比減價、議價者應於比減價、議價前提交授權書。
六、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十日內完成合約之訂定(如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一天)。
七、本案評選會議時間為開標當日10時整(資格符合廠商依投標順序進行簡報),並於評選會議選出第一順位準優勝廠商後,即刻辦理議價事宜。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