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聯絡電話
(037)462101#111or125
電子郵件信箱
cn3011@chu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具有「(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投標須知第64條。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請勿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證明文件。〈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
二、付款辦法:詳契約規定第3條及第5條辦理。
三、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五、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完成合約之訂定(如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一天)。
六、履約期限:分批交貨之期限:配合中英、天文、龍山、山佳等4里發放時間,廠商應於〝機關書面公文通知〞次日起〝20〞工作天內或〝規定時間〞,將「招標規範」中第1項至第4項之〝採購標的〞分批送達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批次可能依前述4里發放日期不同而有所調整),完成履約。
七、本案評選會議時間為開標當日下午14時00分,於評選會議評選最有利標廠商後即照價決標。
八、本採購案採購預算金額計新台幣2,654,680元整,一盒單價上限新台幣190元,採購數量13,972盒,採「分批交貨」方式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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