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聯絡電話
(037)462101#111or125
電子郵件信箱
cn3056@chu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履約期限
機關公文通知〞次日起20工作天內完成交貨,詳附加說明第七條。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C105010食用油脂製造業」、「F102020食用油脂批發業」、「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F399990其他綜合零售業」、「F401010國際貿易業」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等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詳投標須知64條
附加說明
一、廠商請勿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證明文件。〈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
二、押標金:抬頭請書寫「苗栗縣竹南鎮公所」(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如以現金繳交押標金須於截止投標日前親至本所出納繳交入庫。
三、付款辦法:交貨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款,詳如財物採購契約第三條、第五條。
四、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五、開標時如遇有比減價情形時,如投標廠商未出席則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出席比減價、議價者應於比減價、議價前提交授權書。
六、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完成合約之訂定(如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一天)。
七、履約期限:配合竹南、公義、公館等3里發放時間,廠商應於〝機關書面公文通知〞次日起20工作天內或規定時間,將「財物採購說明書」估價單中第1項至第3項之〝採購標的〞分批送達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批次可能依前述3里發放日期不同而有所調整),完成履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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