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電子郵件信箱
cn3011@chu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30天內完成規劃設計;餘詳如附加說明第七條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機構或事務所,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同時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民國九十年三月十六日九○工程企字第九○○○九四七一號函之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包含: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技術機構登記證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冷凍空調工程技師)
(3).公司或商業登記、設立證明文件。
(4).同業公會會員證。
(5).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二)技師事務所類資格:(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9年1月29日(89)工程企字第89002050號函佈之「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冷凍空調工程技師)
(1).技師執業執照。
(2).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詳如招標規範第二條。
附加說明
一、廠商請勿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證明文件。〈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
二、付款辦法:依契約第三、五條規定辦理。
三、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四、開標時如遇有比減價、議價情形,如投標廠商未出席則視同放棄比減價、議價權利。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出席比減價、議價者應於比減價、議價前提交授權書。
五、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完成合約之訂定(如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一天)。
六、本案評選會議時間為開標當日10時00分整,並於評選會議選出第一順位準優勝廠商後,即刻辦理議價事宜。
七、履約期限:(一)規劃設計部分:
1.乙方應於簽約日起,30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及工程預算書圖一式6份併電子檔(圖檔須同時附AutoCAD及PDF 格式),並函送至甲方審查。
2.乙方提送之資料文件經甲方審核有應修正者,乙方應於甲方通知之期限內完成修正並送達甲方,逾期未送達甲方或修正不完全,均以逾期論處。但經甲方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監造服務:
1.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2.乙方應於規定期限內提報監造計畫書併電子檔送甲方核備,並於施工廠商提送施工計畫、品質計畫日次日起,依「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計畫審查,並提送甲方核定。
3.乙方應於工程竣工後,依規定期限內由監造技師赴現場進行查驗,並填具竣工查驗紀錄併同竣工報告提送甲方核定。復依甲方規定期限、方式及需求完成工程結算書1式6份併電子檔,並函送甲方審查,倘若甲方未規定期限,以工程竣工日次日起15日內為期限,以辦理工程竣工結算、驗收、竣工計價等事宜。
4.乙方提送之相關資料文件經甲方審查需修正時,乙方應於甲方通知之期限內完成修正並送達甲方,逾期未送達甲方或修正不完全,均以逾期論處。惟經甲方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五)乙方應督導工程得標廠商依約定期限契約開工、 停工、復工、竣工報告表、完成竣工圖、工程竣工結算書(含其電子檔案),份數依甲方需求辦理。
(六)乙方應於工程竣工後3日內提出竣工報告表,甲方於收到施工廠商通知竣工之日起7日曆天內會同乙方辦理竣工確認,未到場之處置依第九條第六款第(二)目規定計罰。乙方並應於工程竣工之日起7日曆天內提出竣工書圖送交甲方辦理驗收(請以公文方式檢送上述資料)。
更正:
招標規範第四點設計需求:
請依總工程費新台幣27,500,000元(包括施工費、工程營業稅、包商工程管理費、包商利稅及甲方工程管理費、工程空污費、委託設計監造費等),就下列學校教室冷氣空調之電力系統、刷卡系統、 冷氣空調設備及其他工程設計規劃,完成預算書圖編製及監造事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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