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131-1 已決標公告

竹南鎮第三公墓納骨塔第二座普覺堂新建工程

苗栗縣竹南鎮公所 決標日:108/02/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徵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7,000,000
原始預算
$ 148,292,214
底價金額
$ 147,250,000
決標折數
99.8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竹南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5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行政室黃素玲或建設課林明鋒
聯絡電話 (037)462101#111或130
機關代碼 3.76.45.54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聯絡人 行政室黃素玲或建設課林明鋒
聯絡電話 (037)462101#111或130
傳真號碼 (037)467207
電子郵件信箱 cn3056@chu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4,486,522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為本案決標金額與預算金額之差額,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70221-1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竹南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21 17:00
開標時間 108/02/22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0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550工作天完工,餘如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甲等綜合營造業,且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並附下列證明文件。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得為影本)。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為影本或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納稅證明文件(得為影本)。 (四)、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得為影本)。 (五)、優良廠商申請減收履約保證金時需附優良廠商證明乙份(得為影本)。 (六)、信用證明文件:廠商應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請勿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證明文件。〈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 二、押標金:抬頭請書寫「苗栗縣竹南鎮公所」(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如以現金繳交押標金須於截止投標日前親至本所出納繳交入庫。 三、付款辦法:依工程採購契約第5條規定辦理。 四、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五、開標時如遇有比減價情形時,如投標廠商未出席則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出席比減價、議價者應於比減價、議價前提交授權書。 六、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20日內完成合約之訂定(如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一天)。 ※審查會議時間為民國108年3月5日上午9時0分於本機關二樓開標室舉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竹南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5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行政室黃素玲或建設課林明鋒
聯絡電話
(037)462101#111或130
機關代碼
3.76.45.54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聯絡人
行政室黃素玲或建設課林明鋒
聯絡電話
(037)462101#111或130
傳真號碼
(037)467207
電子郵件信箱
cn3056@chu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4,486,522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為本案決標金額與預算金額之差額,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70221-1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竹南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21 17:00
開標時間
108/02/22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0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550工作天完工,餘如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甲等綜合營造業,且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並附下列證明文件。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得為影本)。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為影本或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納稅證明文件(得為影本)。 (四)、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得為影本)。 (五)、優良廠商申請減收履約保證金時需附優良廠商證明乙份(得為影本)。 (六)、信用證明文件:廠商應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請勿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證明文件。〈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 二、押標金:抬頭請書寫「苗栗縣竹南鎮公所」(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如以現金繳交押標金須於截止投標日前親至本所出納繳交入庫。 三、付款辦法:依工程採購契約第5條規定辦理。 四、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五、開標時如遇有比減價情形時,如投標廠商未出席則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出席比減價、議價者應於比減價、議價前提交授權書。 六、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20日內完成合約之訂定(如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一天)。 ※審查會議時間為民國108年3月5日上午9時0分於本機關二樓開標室舉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竹南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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