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聯絡電話
(037)462101#111or181
電子郵件信箱
cn3011@chunan.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300元由本所開繳款書至竹南農會繳費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須具有乙種以上旅行業執照之國內旅行業。
二、應附具
1、乙種以上旅行業執照影印本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印本(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印本。
詳投標須知第64條。
附加說明
一、廠商請勿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證明文件。〈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
二、領標日期及投標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向本所行政室索購閱覽及送達。
郵購限用匯票,信封請註明購買【如中文標的名稱標函】地址:苗栗縣竹南鎮中正路112號。
三、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它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則順延至開始上班之首日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四、付款辦法:詳契約規定第3條及5條辦理。
五、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六、比減價時,投標廠商負責人或授權書之被授權人未在場者,以棄權論(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出席比減價、議價者應於比減價、議價前提交授權書)。
七、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十日內完成合約之訂定(如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一天)。
八、履約地點:台灣中部地區兩天一夜。;活動人數:約525人(含工作人員),房間約276間;本次活動分為3個梯次,原則上每梯次需備5至6部遊覽車,如本所有需要時須無條件提供至7部遊覽車。
九、本案評選會議時間為開標當日上午10時00分(請資格符合廠商依投標順序進行簡報10分鐘,簡報設備由廠商自備),評選完畢即辦理議價事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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