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聯絡電話
(037)462101#111or217
電子郵件信箱
cn3011@chunan.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300元由本所開繳款單至農會繳費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具有採購標的販賣或製作之廠商或代理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得為影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請勿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證明文件。〈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
二、領標日期及投標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向本所行政室索購閱覽及送達。
郵購限用匯票,信封請註明購買【如中文標的名稱標函】地址:苗栗縣竹南鎮中正路112號。
三、付款辦法:財物點交驗收合格後,依實際供應數量結算,一次付清。
四、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則改採限制性招標。
五、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六、比減價時,投標廠商負責人或授權書之被授權人未在場者,以棄權論(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出席比減價、議價者應於比減價、議價前提交授權書)。
七、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十日內完成合約之訂定(如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一天)。
八、本案評審會議時間為開標當日10時30分(僅實物樣品審查),經評審會議擇定最符合需要之廠商後,接續辦理議價事宜。
九、採購標的之名稱、數量:帽子、運動長褲﹝男女樣式分開﹞、休閒長褲﹝男女樣式分開﹞、短袖上衣﹝男女樣式分開﹞計51套(男31套,女20套)。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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