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電子郵件信箱
cn3011@chunan.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300元由本所開繳款書至竹南農會繳費
開標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正南里23鄰中正路112號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苗栗縣政府105年9月23日府教體字第1050196729號
履約期限
委託管理期間自簽約日起開始計算,合計6年。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或團體,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且營業登記項目與運動場館之經營有關。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一、廠商請勿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證明文件。〈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
二、領標日期及投標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向本所行政室索購閱覽及送達。
郵購限用匯票,信封請註明購買【如中文標的名稱標函】地址:苗栗縣竹南鎮中正路112號。
三、押標金:抬頭請書寫「苗栗縣竹南鎮公所」(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如以現金繳交押標金須於截止投標日前親至本所出納繳交入庫。
四、經營權利金繳納辦法:依委託管理契約第四條辦理。
五、委託管理期間自簽約日起開始計算,合計6年。
六、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七、開標時如遇有比加價情形時,如投標廠商未出席則視同放棄比加價權利。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親自出席比加價、議價者應於比加價、議價前提交授權書。
八、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十日內完成合約之訂定(如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一天)。
九、本案公告底價為新台幣10,800,000元(新台幣1,800,000元*6年),投標廠商之標價低於公告底價者視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十、本案營運管理期間各項收費標準:個人票價及優惠原則 :全票不超過150元,學生票不超過120元,半票不超過100元、學生游泳課訓練票(學生團體票)及陪泳票不超過50元。年票票價最高不超過12,000元/年 (詳契約第五條營運管理期間之管理方式及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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