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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其後續擴充情形及上限:嗣後遇有守望相助隊人員退出而新進人員遞補時,廠商應辦理「加退保頂替」,不得另外收取費用。本所保留嗣後於履約期限內增列守望相助隊員,在新臺幣70,000元內,以實際投保人數及天數按原契約條件及得標價格依比例覈實支付。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應至苗栗縣通霄鎮農會繳費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之用。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保險業,並具備合格證件, 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餘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條。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2.本採購預計金額:固定金額1000元X預計人數630人=新臺幣630,000元整 。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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