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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所保留嗣後於屢約期限內增列守望相助隊隊員,在預算額度內以實際投保人數及天數按原契約條件及得標價格依比例覈實支付。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200元,親洽本所社會課購買,至通霄鎮農會繳款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6年07 月18日零時至107年07月17日24時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保險業,並具備合格要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2、當年度公會會員登記證影本。
3、最近一期完稅證明之廠商,並檢附服務企畫書乙式七份〈詳如本需知第七十七條〉。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鎮守望相助隊意外保險,預定於106年6月23日辦理採購招標<保險期間自106年07月18日零時至107年07月17日24時止>,參加保險人數約計716人。
2、採購標的為意外死亡、殘廢、傷害醫療、住院及骨折所附隨之其他服務等,均由投標廠商依本所基本需求自行規劃提供。
3、本所保留嗣後於屢約期限內增列守望相助隊隊員,在預算額度內以實際投保人數及天數按原契約條件及得標價格依比例覈實支付。
4、嗣後遇有守望相助隊員退出而新進人員遞補時,廠商應辦理「加退保頂替」,不得另外收取費用。
5、本案採購金額為新台幣863,000元整,預計採購金額為新台幣673,040元整<固定採購金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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