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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機關
3.13.31.4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補助機關_2
3.13.50.50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通東里中正路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售價200元整可親至本所洽購亦可附上貼足回郵之大型信封郵購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7苗栗縣通霄鎮通東里中正路8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1.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可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無者視為不合規定之無效標),且該營業登記資料須為本採購標的物之相關廠商。2.凡經政府合格登記之公司行號,並具從事文化藝術、影藝事業、廣告媒體行銷、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民俗戲劇推廣、音樂演出製作、藝文推廣規劃、人文藝術等相關營業項目。3.最近一期完稅證明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廠商特定資格: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押標金:無(採購法第三十條勞務採購得免收押標金規定)。
二、履約保證金金額: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十五條規定)。
三、圖說工本費:無。
四、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正
五、電子領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正
六、預算經費:本採購經費由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補助新台幣120萬元正,得標廠商應透過融資平台向苗栗縣政府財政處支付科申請辦理融資撥款(提出申請者需扣除廠商負擔4%之總利費率後再撥付96%款項予廠商),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並確實遵守,並於完成履約並經驗收合格後提出申請,相關手續及規定詳如投標須知。
七、預計活動時程、地點:
(一)106年2月22日(放頭旗儀式)當天晚上6時於拱天宮前舉辦一場行前記者會。透過記者會形式將整體活動推廣行銷。
(二)106年2月25日(媽祖豋轎及出發前)當天晚上7時起在拱天宮前廣場(私人停車場)舉辦一場大型媽祖起駕晚會活動,與全國信眾同歡,共沐神恩。
(三)106年3月9日(媽祖回鑾入宮)當天晚上7時於拱天宮前廣場(私人停車場)舉辦一場大型地方宗教文化戲曲晚會活動。讓廣大信眾與參與徒步進香之香客於媽祖回鑾入宮當天晚上,一起欣賞地方戲曲節目。
八、以上二場晚會(2/25、3/9)舞臺搭建所屬廣場係使用私人之停車場土地,應由得標廠商自行向地主協調場地租用以及租金支付事宜。
九、本勞務採購案經費在未經通霄鎮民代表會審議通過前,主辦機關將有權保留決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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