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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其後續擴充情形及上限:本採購案擬向廠商增購新台幣1,497,086元整,其項目及內容為:擴充之期間為114年度內,擴充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依本契約原決標議定之各級服務費率計價付款,餘詳如契約書及投標須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應至苗栗縣通霄鎮農會繳費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廠商需於機關通知函收到之次日起15日曆天內將委託成果送交機關,餘詳如契約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顧問機構(事務所),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餘相關規定詳如本標案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提出所聘任之專任技師證書(影本,科別:「土木」
、「大地」、「水利」、「水保」或「結構」)、品管工程師證書(影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託訓練機構所核發,如前開結業證書逾四年者,並應檢附最近四年內之回訓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2.履約期間:規劃設計部份:自決標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廠商需於機關通知函收到之次日起15日曆天內將委託成果送交機關,餘詳如契約書。
3.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