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5.5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76.45.52 |
| 單位名稱 |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
| 機關地址 | 358苗栗縣 苑裡鎮 客庄里信義路1號 |
| 聯絡人 | 陳欣怡 |
| 聯絡電話 | (037) 559348 |
| 傳真號碼 | (037) 869021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14/12/02 16:00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
| 原公告案號 | 11210131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代碼 | A.25.1 |
| 補助機關名稱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 補助金額 | 4,941,066元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苗栗縣-苑裡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沿用原招標案號11210131之工程會112年7月11日版範本。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L1210***** |
| 廠商名稱 | 承熙建築師事務所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自然人 |
| 廠商業別 | 技師事務所 |
| 廠商地址 | 116 臺北市 文山區 興隆路1段70巷9弄18號 |
| 廠商電話 | (02) 29335557 |
| 決標金額 | 7,475,687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4/12/02 - 114/12/31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苗栗縣歷史建築苑裡公有零售市場修復規劃設計暨因應計畫(含後續擴充監造)技術服務」第1次契約變更議價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承熙建築師事務所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7,623,926元 |
| 底價金額 | 7,475,687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7,475,687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4/12/02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4/12/04 |
| 契約編號 | 11210131-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 否 |
|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 否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7,475,687元 |
|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 是 |
| 估算方式 | 規劃設計及後擴監造技術服務費用: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之附表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勞務採購服務費用百分比參考表乘以統一折扣率99%計算。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6.45.52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
|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否 1 .評估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之原構造物範圍內整建或改善之工程,且經上級機關審查確認 |
| 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整修工程、拆除工程、疏濬工程、結構補強工程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原決標金額4,786,550元,決標金額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估算方式: 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勞務採購服務費用百分比參考表」預估規劃設計358萬6,550元;因應計畫120萬元)。 二、本次變更部分未議價前金額762萬3,926元(=規劃設計以建造費用計算增加103萬9,212元+新增監造378萬4,714元+新增工作報告書280萬元)。 三、經議價後(1)規劃設計及後擴監造技術服務費用預估金額477萬5,687元(=4,823,926*99%)。(2)工作報告書270萬元。 四、變更後預估總金額1,226萬2,237元。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