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0131 已決標公告

苗栗縣歷史建築苑裡公有零售市場修復規劃設計暨因應計畫(含後續擴充監造)技術服務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決標日:112/11/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承熙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86,550
原始預算
$ 4,786,55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禹廷
聯絡電話 (037)559348
機關代碼 3.76.45.52
單位名稱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機關地址 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聯絡人 陳禹廷
聯絡電話 (037)559348
傳真號碼 (037)869021
電子郵件信箱 k12@yuanl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規劃設計新台幣358萬6,550元整(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勞務採購服務費用百分比參考表」);因應計畫新台幣120萬元整(總包價法);監造新台幣293萬4,450元整(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勞務採購服務費用百分比參考表」,採後續擴充);工作報告書新台幣280萬元整(總包價法,採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購買紙本文件者請先電話聯絡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郭小姐(037-853237),並親自至本所1樓發包中心購領文件,地址: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函費新台幣300元整,請以現金繳納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1 09:00
開標時間 112/11/01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所一樓行政室收件或郵寄苑裡郵政42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履約各分段進度約定期限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請詳閱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合格登記廠商,且能設置執行計畫主持人一人,其計畫主持人資格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a)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 (b)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季失落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在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二)投標廠商應檢具之資格審查文件(影本):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預算經費如涉及中央或上級單位補助款者,需俟補助款入庫狀況撥付廠商款項,於付款前不生本所遲延問題】。 1.相關採購投標程序問題,請洽發包中心承辦人:郭宥蓁 (037-853237)。 2.廠商若未派員或無授權人到場,視同放棄減(加)價權利。 3.本案評選會議於112年11月2日上午10:00於本所二樓會議室召開,原則同日辦理議價(約)。 4.本案參照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委員會成立後委員名單應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本案評選委員會將於開標前成立。 5.廠商切結書、廠商授權書(若有需要)、投標廠商聲明書及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請務必附上並蓋章,以免造成不合格標。 6.本採購如屬依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且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0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5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禹廷
聯絡電話
(037)559348
機關代碼
3.76.45.52
單位名稱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機關地址
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聯絡人
陳禹廷
聯絡電話
(037)559348
傳真號碼
(037)869021
電子郵件信箱
k12@yuanl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規劃設計新台幣358萬6,550元整(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勞務採購服務費用百分比參考表」);因應計畫新台幣120萬元整(總包價法);監造新台幣293萬4,450元整(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勞務採購服務費用百分比參考表」,採後續擴充);工作報告書新台幣280萬元整(總包價法,採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購買紙本文件者請先電話聯絡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郭小姐(037-853237),並親自至本所1樓發包中心購領文件,地址: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函費新台幣300元整,請以現金繳納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1 09:00
開標時間
112/11/01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所一樓行政室收件或郵寄苑裡郵政42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履約各分段進度約定期限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請詳閱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合格登記廠商,且能設置執行計畫主持人一人,其計畫主持人資格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a)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 (b)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季失落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在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二)投標廠商應檢具之資格審查文件(影本):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預算經費如涉及中央或上級單位補助款者,需俟補助款入庫狀況撥付廠商款項,於付款前不生本所遲延問題】。 1.相關採購投標程序問題,請洽發包中心承辦人:郭宥蓁 (037-853237)。 2.廠商若未派員或無授權人到場,視同放棄減(加)價權利。 3.本案評選會議於112年11月2日上午10:00於本所二樓會議室召開,原則同日辦理議價(約)。 4.本案參照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委員會成立後委員名單應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本案評選委員會將於開標前成立。 5.廠商切結書、廠商授權書(若有需要)、投標廠商聲明書及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請務必附上並蓋章,以免造成不合格標。 6.本採購如屬依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且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01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