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3021 已決標公告

「苗栗縣苑裡鎮山腳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案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決標日:111/03/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蔡沛辰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55,132
原始預算
$ 2,015,085
底價金額
$ 1,955,132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課員 林只筠
聯絡電話 (037)854073
機關代碼 3.76.45.52
單位名稱 社會課
機關地址 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聯絡人 課員 林只筠
聯絡電話 (037)854073
傳真號碼 (037)852000
電子郵件信箱 l27@yuanl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31.4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補助金額 2,015,085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購領紙本文件者請至本所1樓行政室發包中心【請先電話聯絡發包中心陳小姐(037-853237)】,地點: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函費新台幣300元整,請以現金繳納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18 09:00
開標時間 111/03/1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所一樓行政室收件或郵寄苑裡郵政42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本案工程全部施工完竣,請詳閱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以下二者擇一): (1)政府登記合格之開業建築師事務所。 (2) 建築師事務所與結構或土木技師工程顧問機構(事務所)共同投標者。 以上投標廠商皆須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且合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0年3月16日90工程企字第90009471號函之規定。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資格審查】證明文件(影本):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地質鑽探、測量作業(含建築線、鑑界等)及簡易水保計畫依總包價法計價,預算金額上限為新台幣35萬元整。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依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價,請詳閱契約第3條。】 【本採購案預算經費如涉及中央或上級單位補助款者,需俟補助款入庫狀況撥付廠商款項,於付款前不生本所遲延問題】。 1.相關採購投標程序問題,請洽發包中心承辦人:陳慧如 (037-853237)。 2.廠商若未派員或無授權人到場,視同放棄減(加)價權利。 3.本案評選時間為111年3月18日下午2:00於本所二樓會議室。原則同日辦理議價。 4.本案參照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委員會成立後委員名單應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本案評選委員為蔡昆霖委員、謝素玉委員、鍾永坤委員、鄭智元委員、吳玫花委員、鄭素如委員、葉志航委員、黃榮雄委員、張榮聰委員共9人,並由鍾永坤委員擔任召集人,由鄭智元委員擔任副召集人。 5.廠商切結書、廠商授權書(若有需要)、廠商投標聲明書及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請務必附上並蓋章以免造成不合格標。 6.本採購如屬依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且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5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課員 林只筠
聯絡電話
(037)854073
機關代碼
3.76.45.52
單位名稱
社會課
機關地址
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聯絡人
課員 林只筠
聯絡電話
(037)854073
傳真號碼
(037)852000
電子郵件信箱
l27@yuanl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31.4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補助金額
2,015,085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購領紙本文件者請至本所1樓行政室發包中心【請先電話聯絡發包中心陳小姐(037-853237)】,地點: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函費新台幣300元整,請以現金繳納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18 09:00
開標時間
111/03/1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所一樓行政室收件或郵寄苑裡郵政42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本案工程全部施工完竣,請詳閱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以下二者擇一): (1)政府登記合格之開業建築師事務所。 (2) 建築師事務所與結構或土木技師工程顧問機構(事務所)共同投標者。 以上投標廠商皆須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且合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0年3月16日90工程企字第90009471號函之規定。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資格審查】證明文件(影本):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地質鑽探、測量作業(含建築線、鑑界等)及簡易水保計畫依總包價法計價,預算金額上限為新台幣35萬元整。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依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價,請詳閱契約第3條。】 【本採購案預算經費如涉及中央或上級單位補助款者,需俟補助款入庫狀況撥付廠商款項,於付款前不生本所遲延問題】。 1.相關採購投標程序問題,請洽發包中心承辦人:陳慧如 (037-853237)。 2.廠商若未派員或無授權人到場,視同放棄減(加)價權利。 3.本案評選時間為111年3月18日下午2:00於本所二樓會議室。原則同日辦理議價。 4.本案參照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委員會成立後委員名單應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本案評選委員為蔡昆霖委員、謝素玉委員、鍾永坤委員、鄭智元委員、吳玫花委員、鄭素如委員、葉志航委員、黃榮雄委員、張榮聰委員共9人,並由鍾永坤委員擔任召集人,由鄭智元委員擔任副召集人。 5.廠商切結書、廠商授權書(若有需要)、廠商投標聲明書及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請務必附上並蓋章以免造成不合格標。 6.本採購如屬依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且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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