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9021 已決標公告

苑裡鎮錦山遊憩再生工程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決標日:109/09/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坤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180,000
原始預算
$ 6,213,300
底價金額
$ 6,200,000
決標折數
99.6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5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課員 馬維聰
聯絡電話 (037)869499
機關代碼 3.76.45.52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聯絡人 課員 馬維聰
聯絡電話 (037)869499
傳真號碼 (037)869240
電子郵件信箱 c13@yuanl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5,591,97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親自購領至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洽購,地點:苗栗縣苑裡鎮信義路1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參佰元、標函工本費新台幣參佰元,請事先電話聯絡037-853237並以現金逕向本所發包中心 古芸蓁小姐洽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24 09:00
開標時間 109/09/24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參拾萬元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所一樓行政室收件或郵寄苑裡郵政42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營造業(含甲、乙、丙等以上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2.投標廠商履約能力條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且合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0年3月16日工程契字第90009471號函之規定。 (二)應檢具投標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項採購定訂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2.相關採購投標程序問題,請洽發包中心承辦人:林惠英。 3.發包中心聯絡電話:037-853237因發包中心目前編制僅承辦及協辦各一員,且都兼辦其他業務(有時需外出勘查其他業務),請親自到所購領者預先電話聯絡,倘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4.廠商若未派員或無授權人到場,視同放棄減(加)價權利。 5.本案截止投標時間為109年9月24日上午09:00,開標(資格)時間為109年9月24日上午10:00,開標(審查)時間為109年9月24日下午14:00,於本所二樓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 6.廠商切結書、廠商授權書(若有需要)、廠商聲明書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務必附上並蓋章以免造成不合格標。 7.本採購如屬依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且本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2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5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課員 馬維聰
聯絡電話
(037)869499
機關代碼
3.76.45.52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聯絡人
課員 馬維聰
聯絡電話
(037)869499
傳真號碼
(037)869240
電子郵件信箱
c13@yuanl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5,591,97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親自購領至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洽購,地點:苗栗縣苑裡鎮信義路1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參佰元、標函工本費新台幣參佰元,請事先電話聯絡037-853237並以現金逕向本所發包中心 古芸蓁小姐洽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24 09:00
開標時間
109/09/24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參拾萬元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所一樓行政室收件或郵寄苑裡郵政42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營造業(含甲、乙、丙等以上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2.投標廠商履約能力條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且合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0年3月16日工程契字第90009471號函之規定。 (二)應檢具投標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項採購定訂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2.相關採購投標程序問題,請洽發包中心承辦人:林惠英。 3.發包中心聯絡電話:037-853237因發包中心目前編制僅承辦及協辦各一員,且都兼辦其他業務(有時需外出勘查其他業務),請親自到所購領者預先電話聯絡,倘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4.廠商若未派員或無授權人到場,視同放棄減(加)價權利。 5.本案截止投標時間為109年9月24日上午09:00,開標(資格)時間為109年9月24日上午10:00,開標(審查)時間為109年9月24日下午14:00,於本所二樓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 6.廠商切結書、廠商授權書(若有需要)、廠商聲明書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務必附上並蓋章以免造成不合格標。 7.本採購如屬依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且本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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