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2132 已決標公告

苗栗縣歷史建築「苑裡公有零售市場」修復再利用計畫暨緊急加固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決標日:108/12/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恒維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80,000
原始預算
$ 3,586,530
底價金額
$ 3,5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助理員 黃至寬
聯絡電話 (037)559348
機關代碼 3.76.45.52
單位名稱 公共設施管理所
機關地址 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聯絡人 助理員 黃至寬
聯絡電話 (037)559348
傳真號碼 (037)860203
電子郵件信箱 k04@yuanl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3,227,87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親自購領至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洽購,地點:苗栗縣苑裡鎮信義路1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函工本費新台幣參佰元,請預先電話聯絡(037)853237並以現金逕向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承辦員古芸蓁洽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13 09:00
開標時間 109/01/13 10:00
開標地點 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所一樓行政室收件或郵寄苑裡郵政42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2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1)建築師事務所、(2)專業技師事務所、(3)工程技術顧問業、(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5)學校,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且合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0年3月16日90工程企字第90009471號函之規定。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七十八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項採購訂定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2.相關採購投標程序問題,請洽發包中心承辦人:林惠英。 3.發包中心聯絡電話: 037-853237 因發包中心目前編制僅一承辦員,且兼辦其他業務(有時需外出勘查其他業務),請親自到所購領者預先電話聯絡,倘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4.廠商若未派員或無授權人到場,視同放棄減(加)價權利。 5.本案截止投標時間為109年1月13日上午09:00,開標時間為109年1月13日上午10:00,評選時間為109年1月17日下午15:00於本所二樓會議室。 6.廠商切結書、廠商授權書(若有需要)、廠商聲明書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務必附上並蓋章以免造成不合格標。 7.本採購如屬依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且本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8.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及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未核定修正計畫書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1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5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助理員 黃至寬
聯絡電話
(037)559348
機關代碼
3.76.45.52
單位名稱
公共設施管理所
機關地址
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聯絡人
助理員 黃至寬
聯絡電話
(037)559348
傳真號碼
(037)860203
電子郵件信箱
k04@yuanl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3,227,87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親自購領至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洽購,地點:苗栗縣苑裡鎮信義路1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函工本費新台幣參佰元,請預先電話聯絡(037)853237並以現金逕向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承辦員古芸蓁洽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13 09:00
開標時間
109/01/13 10:00
開標地點
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所一樓行政室收件或郵寄苑裡郵政42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2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1)建築師事務所、(2)專業技師事務所、(3)工程技術顧問業、(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5)學校,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且合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0年3月16日90工程企字第90009471號函之規定。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七十八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項採購訂定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2.相關採購投標程序問題,請洽發包中心承辦人:林惠英。 3.發包中心聯絡電話: 037-853237 因發包中心目前編制僅一承辦員,且兼辦其他業務(有時需外出勘查其他業務),請親自到所購領者預先電話聯絡,倘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4.廠商若未派員或無授權人到場,視同放棄減(加)價權利。 5.本案截止投標時間為109年1月13日上午09:00,開標時間為109年1月13日上午10:00,評選時間為109年1月17日下午15:00於本所二樓會議室。 6.廠商切結書、廠商授權書(若有需要)、廠商聲明書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務必附上並蓋章以免造成不合格標。 7.本採購如屬依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且本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8.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及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未核定修正計畫書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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