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之金額: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依原契約價金計價)。2擴充之項目:以合約簽訂項目為限。3擴充之期間:於合約簽訂後至中華民國109年01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親自購領至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洽購,地點:苗栗縣苑裡鎮信義路1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參佰元、標函工本費新台幣參佰元,請事先電話聯絡037-853237 並以現金逕向本所發包中心 古芸蓁小姐洽購。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所一樓行政室收件或郵寄苑裡郵政42號信箱
履約期限
108年開工之日起至109年1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電器承裝業,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1.丙級(含)以上電氣商登記執照、2.公司或商業證明文件、3.納稅證明文件、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項採購定訂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2.相關採購投標程序問題,請洽發包中心承辦人:林惠英。
3.發包中心聯絡電話: 037-853237 因發包中心目前編制僅承辦及協辦各一員,且都兼辦其他業務(有時需外出勘查其他業務),請親自到所購領者預先電話聯絡,倘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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