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採購期間內,本採購得在預算範圍280萬元內採後續擴充,增加服務項目之採購數量,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保證金20萬元,保證廠商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建功里府前路76號(專人送達請利用上班時間)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合法登記立案電器承裝業、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電器批發業廠商。
附加說明
1.本工程依實作數量(如派工單)每季結算,分批付款。
2.於採購期間內,採購單位得在預算範圍280萬元內採後續擴充,增加服務項目之採購數量,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3.以合於投標須知之規定,並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原則,如最低標超過底價時依照採購法第53條規定辦理。
4.領標者請自行估量領、投標往返所需時間。
5.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布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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