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793 已決標公告

苗栗市監視錄影系統租賃案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決標日:109/09/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科龍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978,200
原始預算
$ 13,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8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5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鄧佩盈
聯絡電話 (037)331911#210
機關代碼 3.76.45.51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建功里府前路76號
聯絡人 鄧佩盈
聯絡電話 (037)331911#210
傳真號碼 (037)337611
電子郵件信箱 gs31@ml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契約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與原廠商按實際施作項目增購,增加項目之採購數量,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增購項目均與原契約保固相同,保留增購預算上限新台幣150,000元整。增購期間為110年至115年之租賃期間。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12 17:00
開標時間 109/10/13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建功里府前路76號(專人送達請利用上班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0年7月31日前履行招標文件載明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需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或業者,具合格證件者,且其登記項目符合下列其一項目或其他與本案相關之項目: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J502020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與本案標的製造、買賣相關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係屬延續性計畫,採分年編列預算且有一次發包或簽約辦理之必要,爰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分年預估需用金額,先行招標、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所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所不負賠償責任。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獲立法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本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二、評選作業流程: 符合本徵選案資格審查之應徵廠商,應於通知之評選日期、地點接受本所評選委員進行評選,其程序如次: (一) 由應徵廠商投標文件先後決定簡報次序。 (二)廠商提出20分鐘簡報,結束後進行評審提問,再進行10分鐘廠商答覆。 (三)由評選委員依審查標準評分,評選最有利標廠商。 (四)評選項目及權重: 1.品質及功能效益-30%。 2.保固及售後服務-20%。 3.價格-20%。 4.履約能力-20%。 5.簡報及答詢-5%。 6.回饋-5%。 (五) 參加廠商請自備電腦,本所備有投影機。 三、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布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四、領標者請自行估量領、投標往返所需時間。所送之應徵文件、企劃書等資料,本所收件後不予退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5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鄧佩盈
聯絡電話
(037)331911#210
機關代碼
3.76.45.51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建功里府前路76號
聯絡人
鄧佩盈
聯絡電話
(037)331911#210
傳真號碼
(037)337611
電子郵件信箱
gs31@ml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契約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與原廠商按實際施作項目增購,增加項目之採購數量,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增購項目均與原契約保固相同,保留增購預算上限新台幣150,000元整。增購期間為110年至115年之租賃期間。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12 17:00
開標時間
109/10/13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建功里府前路76號(專人送達請利用上班時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0年7月31日前履行招標文件載明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需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或業者,具合格證件者,且其登記項目符合下列其一項目或其他與本案相關之項目: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J502020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與本案標的製造、買賣相關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係屬延續性計畫,採分年編列預算且有一次發包或簽約辦理之必要,爰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分年預估需用金額,先行招標、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所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所不負賠償責任。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獲立法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本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二、評選作業流程: 符合本徵選案資格審查之應徵廠商,應於通知之評選日期、地點接受本所評選委員進行評選,其程序如次: (一) 由應徵廠商投標文件先後決定簡報次序。 (二)廠商提出20分鐘簡報,結束後進行評審提問,再進行10分鐘廠商答覆。 (三)由評選委員依審查標準評分,評選最有利標廠商。 (四)評選項目及權重: 1.品質及功能效益-30%。 2.保固及售後服務-20%。 3.價格-20%。 4.履約能力-20%。 5.簡報及答詢-5%。 6.回饋-5%。 (五) 參加廠商請自備電腦,本所備有投影機。 三、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布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四、領標者請自行估量領、投標往返所需時間。所送之應徵文件、企劃書等資料,本所收件後不予退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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