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u331915@mlc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如契約第6條規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360苗栗縣苗栗市建功里府前路76號或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苗栗縣政府104年5月13日府工道字第1040097559號
其他
1.領標者請自行估量領、投標往返所需時間。2.本採購底價為:新台幣1843萬元整。3.本採購履約期限:自民國106年09月01日起至109年08月31日止,為期3年。4.本採購依採購法第99條暨施行細則第109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在底價以上之最高標為得標廠商。5.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註]:
#電子領標者,請於投標時檢附領標電子憑據(- tkn)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文件,並放入資格封內,如未附電子領標憑證者,請其提出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應為公司組織,依商業登記法登記,具有停車場經營業務(在國內各公營機構無不良紀錄者),並應檢附具路邊停車場使用掌上型電腦(PDA)機具開單實績證明文件,未檢附視為無效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每份新台幣400元(機關實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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