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248685@mlf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A.42.1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經國路4段20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60日(日曆天)內完成交貨、裝機、測試、教育訓練等程序。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証件,且非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之拒絕往來廠商。
二、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包含: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能當作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可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料網站下載列印。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授權核准,本次公告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2.本案決標後之契約書(2正本、6副本)均由得標廠商印製後提送至本局鈐印關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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