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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後續擴充金額1,200,000元,得以原契約條件單價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期間上限為365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竹縣政府工程發包中心(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A棟1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水利科(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A棟二樓)
履約期限
應於2021年9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為機械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附「設立登記證」或「公司執照」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含機械廠商持有工廠登記證及商業登記証明文件,營業項目登記水門(利)水工機械製造或維(修)護項目者)、公會之會員證、專業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技師之執業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之營業範圍,得包括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結構工程、大地工程、測量、環境工程、都市計畫、機械工程、冷凍空調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化學工程、工業工程、工業安全、水土保持、應用地質、交通工程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科別之工程技術事項。
廠商為財團法人、團體者,應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書。
廠商應附納稅證明、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以上證件均為影本,於得標後機關得驗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預計110年8月19日上午10:00分辦理評選會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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