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02 新竹縣 竹北市 光明六路10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5518101#2773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10015771@hch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縣治停車場綜合商業大樓路外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0元預算金額為0理由:屬收入性質採購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3-01-17&orgId=3.76.44&cno=T112-M01&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2/02/06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2/02/07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新竹縣政府A棟工程發包中心(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500,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如期投入相關停車機械設備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如期投入相關停車機械設備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新竹縣政府105年1月7日府綜法字第1050003356號令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自本契約經營管理權移轉日民國112年03月0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共計2年10個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投標須知第64點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組織之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與本招標標的物相符(需有G202010停車場經營業之登記)。
(2)廠商之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証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記錄證明。
(4)提供3年履約實績(提供委託服務完成證明書或公務機關之公文或勞務結算證明書等資料,不可是廠商自行提供之切結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欲領標廠商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請投標廠商於開標時間(詳本須知第27條),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出席開標(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規定),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規範-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以及但書第1款第2項規範-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前項但書第一款至第三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之。 (5)廠商得標後請以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或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fetched_at
2023-01-18T08:59:15+08:00
電子郵件信箱
10015771@hchg.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3-01-17&orgId=3.76.44&cno=T112-M01&seq=01&UpdSq=01
開標地點
新竹縣政府A棟工程發包中心(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如期投入相關停車機械設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如期投入相關停車機械設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新竹縣政府105年1月7日府綜法字第1050003356號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自本契約經營管理權移轉日民國112年03月0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共計2年10個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投標須知第64點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組織之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與本招標標的物相符(需有G202010停車場經營業之登記)。 (2)廠商之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証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記錄證明。 (4)提供3年履約實績(提供委託服務完成證明書或公務機關之公文或勞務結算證明書等資料,不可是廠商自行提供之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欲領標廠商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請投標廠商於開標時間(詳本須知第27條),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出席開標(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規定),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規範-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以及但書第1款第2項規範-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前項但書第一款至第三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之。 (5)廠商得標後請以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或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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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治停車場綜合商業大樓路外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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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7-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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