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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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乙方於營運期間內每年度經評定為「乙等」以上,且其中2個年度經評定為「甲等」以上者,且無待改善之重大違約事項,乙方得於契約屆滿前6個月,於符合上述營運績效評鑑結果時向甲方申請後續擴充,由甲方視機關需求於契約屆滿前3個月決定是否同意乙方申請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期間為5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證明
1.合法登記立案之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
2.本國公司及行號需提出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財務能力證明文件
1. 投標廠商應提出最近1年經合格會計師簽署之財務報表、公告日後向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查詢並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或最近3年須無重大喪失債信之情事之證明文件。
2. 投標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繳納證明影本,如為依法免納營業稅及營業事業所得稅者,應出具免繳稅證明。若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申請人若為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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