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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得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保留原契約條件擴充期間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計新臺幣235萬2,000元整,本案含擴充部分總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470萬4,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竹縣政府行政處庶務科開標室(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縣政府行政處新聞科(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附加說明
(一)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欲領標廠商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投標時請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三)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範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或同法第一百零五條辦理之採購。
2.依法令規定經由公平競爭方式,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標售、標租或招標設定用益物權。
3.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或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或禁止其補助反不利於公共利益且經補助法令主管機關核定同意之補助。
4.交易標的為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所提供,並以公定價格交易。
5.公營事業機構執行國家建設、公共政策或為公益用途申請承租、承購、委託經營、改良利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6.一定金額以下之補助及交易。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前項但書第一款至第三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之。但屬前項但書第三款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者,不在此限。
前項公開應利用電信網路或其他方式供公眾線上查詢。
第一項但書第六款之一定金額,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定之。
(四)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因應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或機關所在地辦公日,其他地區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並於原開標日次一辦公日之同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請投標廠商於開標時間(詳本須知第27條)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出席開標,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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