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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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民國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經核准立案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並應具備符合
資格之專任就業服務員:
(1)財團法人。
(2)社團法人。
(3)醫療機構。
(4)公私立學校。
(5)已立案就業服務機構或職業訓練機構。
2.應具備之證明文件:
(1)財(社)團法人:法人登記立案證書(影本)及捐助章程或組織
章程。
(2)醫療機構:醫療機構開業執照(影本)。
(3)公私立學校:允許投標授權文件(影本)。
(4)已立案就業服務機構、職業訓練機構:設立許可證書(影本)。
(5)就業服務員: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七條之證明文件,且應於初次進用一年內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始得繼續提供服務。
法務部廉政署
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3)5558888;地址: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9樓。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3)5518101轉3624;傳真(03)5513672;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竹縣政府政風處連絡電話(03)5511684;傳真(03)5513672;地址:竹北市郵局4之1號信箱。(6)於民國108年12月23日進行第一次更正公告,更正本案為複數決標,並延後截止投標、開標時間至108年12月26日9時及11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