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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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竹縣政府綜合發展處庶務科(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縣政府綜合發展處庶務科(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起至107年1月15日前完成(詳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ㄧ者)﹕1.依法登記之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2.組織及財務健全且適合辦理身心障礙福利之團體、機構、公司或行號(汽車客運業、公路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計程車客運業等)。
(2)相關證明文件﹕1.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公司登記證明書影本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核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關文件代之;屬機構或團體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年度「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收據聯。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絶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欲領標廠商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2)廠商得標後請以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消費稅科或竹東分處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3)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9條規範-公職人員(包含民意代表)其關係人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廠商)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4)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5)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3)5558888;地址: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9樓。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3)5518101轉3624;傳真(03)5513672;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竹縣政府政風處連絡電話(03)5511684;傳真(03)5513672;地址:竹北市郵局4之1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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