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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竹縣政府工程發包中心(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A棟1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縣政府工程發包中心(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A棟1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
1.廢棄物清除業
2.廢棄物處理業
3.廢棄物清理業
4.土木包工業(宜蘭縣、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台中市)
5.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其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檢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有效期限內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處理或再利用許可證,其核准之「每月許可量」,應高於本案標的物每月預估數量,如未能同時具有清除許可證及處理許可證或再利用許可證者,得以簽訂委託清除或處理或再利用等相關證明文件代之。(A)清除機構投標之廠商需檢附與處理或再利用機構簽訂同意進場之証明或許可證。(B)處理或再利用機構投標之廠商需檢附與清除機構簽訂清除証明或許可證。
※營造業法相關之廠商需另檢附:
4.營造業登記證影本一份。(營造業需檢附)。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一份。(營造業需檢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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