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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機關保留未來向得標商增購之權利,擴充期間為一年一期(後續擴充履約期間至117年12月31日止);擴充之上限金額為290萬元整,後續擴充增購提出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本期辦理後續擴充方式,如以原契約項目、條件及價金(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但非擴充原契約項目及條件、價金者,則辦理議價程序。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竹縣政府行政處開標室前棟1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竹縣政府工務處道路新建工程科)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
1.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3.測繪業。
無受政府採購法103條禁止之規定者或其他政府機關登錄公告為拒絕往來或遭相關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間者,得投標。
(廠商資格續接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續接附加說明)
(一) 基本資格:
1.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3.測繪業。
無受政府採購法103條禁止之規定者或其他政府機關登錄公告為拒絕往來或遭相關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間者,得投標。
(二) 附具之文件:
1.技師事務所
(1)專業技師執業證照。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技師之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 。
(3)當年度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
3.測繪業
(1)當年度測繪業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測繪業登記證。
(4)技師執業執照。
(5)技師證書。
(6)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
115/2/13更正評選須知(評選日期)、增加檔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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