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20077330@hc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擴充監造服務費用以新臺幣150萬為限,監造服務費用依工程實際發包建造費估計(五百萬元以下部分四‧六%,超過五百萬元至一千萬元部分四‧四 %,超過一千萬元至五千萬元部分三‧九%,超過五千萬元至一億元部分三‧三 %),增購期間上限為116年6月30日前,履約擴充期間為116年12月31日前,後續須辦理議價(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竹縣政府工程發包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竹縣政府工務處養護科)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基本資格:
1.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3.無受政府採購法103條禁止之規定者或其他政府機關登錄公告為拒絕往來或遭相關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間者,不得投標。
4.廠商納稅及信用證明。
(詳細廠商資格摘要續接附加說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詳細廠商資格摘要續接附加說明)
(一) 基本資格:
1.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3.無受政府採購法103條禁止之規定者或其他政府機關登錄公告為拒絕往來或遭相關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間者,不得投標。
4.廠商納稅證明。
(二) 人員資格:如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事務所,負責本計畫主持者或其工作成員,須具備技師資格(土木、結構技師,其一),並須檢附相關技師證書。
(三) 附具之文件:
1.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證照。
(2)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
(4)服務建議書。
2.技術顧問公司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技師之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 。
(3)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
(5)服務建議書。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