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5-0070 已決標公告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105年度補助地方建設-竹東(柯湖路三段293巷等)、寶山(大雅路等)道路改善工程(開口契約)

新竹縣政府 決標日:105/11/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家凱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147,000
原始預算
$ 8,240,500
底價金額
$ 7,400,000
決標折數
83.0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養護科
聯絡電話 (03)5518101#2577
機關代碼 3.76.44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聯絡人 養護科
聯絡電話 (03)5518101#2577
傳真號碼 (03)5541464
電子郵件信箱 10007107@hc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7.1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補助金額 8,240,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1/02
原公告日 105/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14 10:00
開標時間 105/11/14 10:00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竹縣政府工程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竹縣政府工程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及電信工程業者應附文件: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 C.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 (2)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3)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需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0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視為無效標。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廠商資格摘要續接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細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及電信工程業者應附文件: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 (2)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3)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需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0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視為無效標。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附文件: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蓋章者無效。 (三)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或非屬營利法人或商業團體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四)以上證件均為影本,但須於得標後繳驗正本。 105.11.01更正空白標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4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養護科
聯絡電話
(03)5518101#2577
機關代碼
3.76.44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聯絡人
養護科
聯絡電話
(03)5518101#2577
傳真號碼
(03)5541464
電子郵件信箱
10007107@hch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7.1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補助金額
8,240,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1/02
原公告日
105/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14 10:00
開標時間
105/11/14 10:00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竹縣政府工程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竹縣政府工程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及電信工程業者應附文件: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 C.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 (2)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3)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需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0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視為無效標。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廠商資格摘要續接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細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及電信工程業者應附文件: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 (2)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3)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需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0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視為無效標。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附文件: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蓋章者無效。 (三)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或非屬營利法人或商業團體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四)以上證件均為影本,但須於得標後繳驗正本。 105.11.01更正空白標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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