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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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竹縣政府行政處開標室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民國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非屬營利事業之財團法人或團體、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關(構)、民營調查公司。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持有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公立學術研究機關(構)授權證明書或公文。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不需納稅或可免稅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大學、獨立院校之學術機構應檢附相關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欲領標廠商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
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三) 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範。
(四) 請投標廠商於開標時間(詳本須知第27點)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出席開標,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 廠商得標後請以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或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六) 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或機關所在地辦公日,其他地區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並於原開標日次一辦公日之同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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