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20034691@hc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竹縣政府行政處開標室(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縣政府地政處測量科(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Z08011測繪業」之公司,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內政部核發之有效期限內「測繪業登記證」、測量技師之執業執照、及地籍測量專業資格證明書,其營業項目應包含地籍測量。
登記或設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至財政部稅務網http://www.etax.nat.gov.tw或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網http://gcis.nat.gov.tw,查詢下載列印營業或商工登記相關資料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購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並符合下列規定: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B.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未使用票據者,向票據交換所申請,其亦將發給本證明文件)。
C.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購。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D.查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