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529804@hch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A.19.5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無受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禁止之規定者;須為國內政府立案核准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參選廠商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應出具以下證明文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b.公司執照或公司登記證明書影本。
c.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d.技師(土木、水利、水土保持、大地)證書影本。
e.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f.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徴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取) 影本。
g.票據交換機構於投標截止期限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絶往來戶證明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2、技師事務所:
a.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b.技師(土木、水利、水土保持、大地)證書影本。
c.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d.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徴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