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368779 已決標公告

112年新竹縣工業鍋爐改善補助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新竹縣政府 決標日:112/08/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系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8,000
原始預算
$ 253,000
底價金額
$ 23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范郁軒
聯絡電話 (03)5518101#6116
機關代碼 3.76.44
單位名稱 產業發展處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聯絡人 范郁軒
聯絡電話 (03)5518101#6116
傳真號碼 (03)5516418
電子郵件信箱 20058302@hc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 經濟部工業局
補助金額 253,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28 17:00
開標時間 112/08/29 14:00
開標地點 新竹縣政府行政處開標室(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竹縣政府產業發展處工商發展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投標須知第60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欲領標廠商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 子採購網領取。 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投標時請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 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3) 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相關規 範如下: 1.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 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在此限:一、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採購。 2.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 前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 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 主動公開之。 (4)契約單價之調整:由機關與廠商雙方協議合理調整訂定。 (5)廠商得標後請以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消費稅科或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 款書繳納印花稅。 (6)請投標廠商於議價時間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出席開標(詳委託代理授權書 規定),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 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親自或委 託代理人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因應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或機關所 在地辦公日,其他地區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以次一辦 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並於原開標日次一辦公日之同開標時間辦理開 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新竹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4
聯絡人
范郁軒
聯絡電話
(03)5518101#6116
機關代碼
3.76.44
單位名稱
產業發展處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聯絡人
范郁軒
聯絡電話
(03)5518101#6116
傳真號碼
(03)5516418
電子郵件信箱
20058302@hch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 經濟部工業局
補助金額
253,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28 17:00
開標時間
112/08/29 14:00
開標地點
新竹縣政府行政處開標室(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新竹縣政府產業發展處工商發展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投標須知第60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欲領標廠商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 子採購網領取。 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投標時請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 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3) 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相關規 範如下: 1.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 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在此限:一、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採購。 2.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 前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 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 主動公開之。 (4)契約單價之調整:由機關與廠商雙方協議合理調整訂定。 (5)廠商得標後請以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消費稅科或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 款書繳納印花稅。 (6)請投標廠商於議價時間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出席開標(詳委託代理授權書 規定),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 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親自或委 託代理人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因應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或機關所 在地辦公日,其他地區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以次一辦 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並於原開標日次一辦公日之同開標時間辦理開 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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