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壹拾貳萬陸仟叁佰柒拾玖元整。後續擴充項目為幼兒園6間教室、幼兒園辦公室、幼兒園教具室(窗簾數量形式見附件04.3幼兒園窗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十興路一段435號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供應商或營業項目與本項採購標的者有關(防燄窗簾),且依規定可承作本案採購標的之廠商資格者。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持有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廠商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
登記資料。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營業稅款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
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
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為未屆
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
立登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4、最近一年無退票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1、2。
7、印模單。
8、標價清單。
9、標單。
附加說明
原招標文件中檔案 04.窗簾招標規範 (二)防焰調光捲簾(含上軌飾蓋),經查明學校現況已有窗簾盒,不需再加裝上軌飾蓋,故修正窗簾招標規範。因修正招標規範,影響廠商決標單價,為重大變更,特此修正公告,延後截標及開標時間。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時間以招標公告為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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