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13新竹縣尖石鄉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3鄰177號
電子郵件信箱
hs1198@mail.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3新竹縣尖石鄉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3鄰177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廠商具有本案採購需求規格說明書之履約項目履約能力,且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徵
求廠商提供服務企劃書,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
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
2.本案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機構、法人、廠商投標,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機構、法人、廠商,如無
原住民機構、法人、廠商投標、無原住民機構、法人、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機構、法人、廠商
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機構、法人、廠商之情形時,則作成紀錄後改就
全部投標機構、法人、廠商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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