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8 已決標公告

新竹縣新豐鄉新豐國民小學風雨球場新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佳音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749,000
原始預算
$ 7,749,551
底價金額
$ 7,749,551
決標折數
99.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縣新豐鄉新豐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6.44.97.4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文鑽
聯絡電話 (03)5592081#131
機關代碼 3.76.44.97.49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04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明德巷13號
聯絡人 王文鑽
聯絡電話 (03)5592081#131
傳真號碼 (03)5598913
電子郵件信箱 hs3724@mail.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10708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8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4 新竹縣政府
補助金額 7,749,55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3 08:00
開標時間 108/01/03 10:00
開標地點 304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明德巷1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4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明德巷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學校通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者(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在未受停業處分期間),若為影印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 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已做減項處理,請詳參文件.@@@ (1)本案須於自學校通知開工(建照核准後通知廠商)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內竣工。 (2)本案係由新竹縣政府補助,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保險單後,機關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俟縣府補助款撥入學校後,一次無息付清。 (3)因本案為最低價決標,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請廠商於學校通知後十分鐘內未達現場。 *(廠商應以新竹縣稅捐稽徵局或竹東分局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本契約應納之印花稅)。 *本案為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案,依縣府規定「合約書」必須送縣府備查。得標廠商先製作2本「合約書」給學校送縣府,若有問題須修改送審,等縣府同意備查後,再製作2正本4副本「合約書」。 *本案為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案,依縣府規定「工程採購結算驗收證明書」必須送縣府備查。驗收合格後,得標廠商先製作2本「工程採購結算驗收證明書」給學校送縣府,若有問題須修改送審,等縣府同意備查後,再製作5本「工程採購結算驗收證明書」。 *廠商請記得製作成果(施工前中後) *記得辦保險 *空污費申報及結案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新豐鄉新豐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03 08: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4.97.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文鑽
聯絡電話
(03)5592081#131
機關代碼
3.76.44.97.49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04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明德巷13號
聯絡人
王文鑽
聯絡電話
(03)5592081#131
傳真號碼
(03)5598913
電子郵件信箱
hs3724@mail.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10708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8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4 新竹縣政府
補助金額
7,749,55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3 08:00
開標時間
108/01/03 10:00
開標地點
304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明德巷1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4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明德巷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學校通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者(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在未受停業處分期間),若為影印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 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已做減項處理,請詳參文件.@@@ (1)本案須於自學校通知開工(建照核准後通知廠商)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內竣工。 (2)本案係由新竹縣政府補助,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保險單後,機關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俟縣府補助款撥入學校後,一次無息付清。 (3)因本案為最低價決標,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請廠商於學校通知後十分鐘內未達現場。 *(廠商應以新竹縣稅捐稽徵局或竹東分局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本契約應納之印花稅)。 *本案為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案,依縣府規定「合約書」必須送縣府備查。得標廠商先製作2本「合約書」給學校送縣府,若有問題須修改送審,等縣府同意備查後,再製作2正本4副本「合約書」。 *本案為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案,依縣府規定「工程採購結算驗收證明書」必須送縣府備查。驗收合格後,得標廠商先製作2本「工程採購結算驗收證明書」給學校送縣府,若有問題須修改送審,等縣府同意備查後,再製作5本「工程採購結算驗收證明書」。 *廠商請記得製作成果(施工前中後) *記得辦保險 *空污費申報及結案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新豐鄉新豐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0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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