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s3724@mail.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4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明德巷13號
履約期限
學校通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者(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在未受停業處分期間),若為影印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 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本案已做減項處理,請詳參文件.@@@
(1)本案須於自學校通知開工(建照核准後通知廠商)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內竣工。
(2)本案係由新竹縣政府補助,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保險單後,機關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俟縣府補助款撥入學校後,一次無息付清。
(3)因本案為最低價決標,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請廠商於學校通知後十分鐘內未達現場。
*(廠商應以新竹縣稅捐稽徵局或竹東分局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本契約應納之印花稅)。
*本案為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案,依縣府規定「合約書」必須送縣府備查。得標廠商先製作2本「合約書」給學校送縣府,若有問題須修改送審,等縣府同意備查後,再製作2正本4副本「合約書」。
*本案為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案,依縣府規定「工程採購結算驗收證明書」必須送縣府備查。驗收合格後,得標廠商先製作2本「工程採購結算驗收證明書」給學校送縣府,若有問題須修改送審,等縣府同意備查後,再製作5本「工程採購結算驗收證明書」。
*廠商請記得製作成果(施工前中後)
*記得辦保險
*空污費申報及結案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