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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9,194,693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充實教學設施設備後續擴充經費5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陸豐里4鄰4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陸豐里4鄰48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單獨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1)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2)乙級電器承裝業以上。
(3)乙等以上(含)自來水管承裝商以上。
2、共同投標廠商應符合乙等綜合營造業、乙級電器承裝業或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之任一資格,其組合須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1)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2)乙級電器承裝業以上。
(3)乙等以上(含)自來水管承裝商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單獨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1)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2)乙級電器承裝業以上。
(3)乙等以上(含)自來水管承裝商以上。
2、共同投標廠商應符合乙等綜合營造業、乙級電器承裝業或乙等
自來水管承裝商之任一資格,其組合須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1)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2)乙級電器承裝業以上。
(3)乙等以上(含)自來水管承裝商以上。
3、其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
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乙級綜合營造業、乙等
自來水管承裝商、乙級電器承裝業)
(2) 乙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E101011)、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E501011)或乙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登記證。
(3)當年度(有效期限內)公會員證:乙級綜合營造業、乙等自來
水管承裝商、乙級電器承裝業。
(4)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
(5)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
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
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6)工程承攬手冊影本全本(營造業)、承辦工程手冊影本全本(
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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