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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竹縣新埔鎮義民路二段350號枋寮國小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5新竹縣新埔鎮義民路二段35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七、投標資格:
營業項目包含土木、建築、景觀、設計、古蹟修復、公共藝術等合格廠商。
應繳驗證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等證明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文件等。2.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三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證明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稅捐機關核章已完稅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之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或最近一期無應納營業稅稅額者,為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或最近一期之稅捐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相關證明文件)。若新設立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工程須採用「公民參與方式」,提供美感教育課程及設計階段、施做階段皆能有參與課程讓學校師生及社區民眾參與,且參與計畫所需經費包含於工程經費總價內,廠商不得向機關要求額外經費(民眾參與計畫列入評選項目)。
2.本工程不舉行工地說明,如有相關問題或需前往工地查看者,請各投標廠商自行前往工程地點查看或連絡本校總務處派人現場解說(電話:03-5882081分機114總務處陳主任)。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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