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6新竹縣關西鎮西安里7鄰中山路126號
電子郵件信箱
hs3099@mail.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範圍為「電梯工程」、「地下室上方壁掛式採光罩工程」、「監視系統設備工程」(詳招標圖說),增加之施工期將配合主體工程施作期間另議定,上述擴充項目所需金額約新台幣200萬元,俟機關籌措預算後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相關規定洽本案得標廠商採購。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6新竹縣關西鎮西安里7鄰中山路126號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為「甲等綜合營造業」及代碼為「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
(一)其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甲等綜合營造業)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二)除須附上列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外,另需附以下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廠商印模單。
3.押標金繳納單據及證明正本。
4.投標切結書。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6.報價資料。(以PCCES系統列印之標單總表、標單詳細表、單價分析表、標單資源統計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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