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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909,38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10新竹縣竹東鎮東峰路521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365 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資格:
(1) 本採購允許廠商異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之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2) 允許單獨投標:廠商資格為兼具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3) 異業共同投標:廠商應以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作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成員資格為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共同投標成員可兼具雙重以上之資格);共同投標相關規定詳共同投標協議書。
(4) 本案施工工項中之「空調工程」,屬冷凍空調業特許行業。施工廠商除應依三級品管制度提送相關送審資料外,並應具備冷凍空調業資格,且領有「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及有效會員證書後,始得辦理施工。
(5) 除前開規定外,其餘相關專業工項如另有法令規定者,應依各該法令規定辦理。
(6)餘詳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附加說明
一、本案拆除執照及建築執照目前尚在申請作業中,預計於115年7月底前完成申請;本案將於取得相關開工許可後,由機關另行通知,依契約規定正式開工日期。
二、倘拆除執照先行核發,將由機關優先通知得標廠商辦理拆除開工事宜,並配合整體施工期程辦理後續作業。
三、公告預算為參考性質,請投標廠商依據招標文件內容及現場實際情形自行評估成本及風險後決定是否投標;本案決標以核定預算金額為上限,並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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